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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於1990年7月28日成立,隸屬於運輸工務司,是具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的實體,並在1997年曾經因應職能調配而重組。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訴求,於2006年再次重組,是次重組增加了協調及輔助私人樓宇的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房屋局共有員工173名。
我們的主要職責是協助制定本澳的房屋政策;確保有關社會房屋的措施、方案及工作的執行;促進研究本澳的住房情況,以評估房屋的需求及尋求滿足需要的方式;對樓宇共同部分的管理作出技術協調及輔助;監察、控制及清拆僭建房屋。



經濟房屋與社會房屋的分別?

經濟房屋競投的條件和手續是甚麼?

社會房屋租戶有甚麼義務?

管理委員會代表的人數如何規定?

分層建築物之所有人大會(小業主大會)有什麼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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