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選購房屋時,申請人須帶備本人和群體其他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在可能情況下,已婚人士須與配偶一同出席選購房屋; |
| 2. |
選購房屋時,房屋局會再次審查申請家團之資料,若有關資料影響申請人的選購房屋資格,房屋局將即時終止選購房屋之程序; |
| 3. |
由於按《房屋發展合同》制度興建的經濟房屋,其單位存在業權屬承批企業或房屋局的分別,故獲甄選之競投申請人於選擇房屋後,所需辦理之手續及繳交之費用亦各異; |
| 4. |
業權屬承批企業的單位,辦理買賣預約合同、鎖匙移交和買賣公證書之手續,以及需繳交之費用均由承批企業安排處理; |
| 5. |
至於業權屬房屋局的單位,辦理買賣預約合同、鎖匙移交和買賣公證書之手續,以及需繳交之費用,則由房屋局安排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