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房屋管理須知及注意事項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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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大廈
問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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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裝修注意事項
露台裝修:
- 住戶可否更改單位外窗、露台趟門(例如:更改為玻璃門)、露台牆身(磁磚)、欄杆式樣及顏色?
答:基於上述之更改工程將影響大廈外觀立面,原則上是不可以的。若真的要進行更改,需召開大廈分層所有人大會按法定百分比取得2/3全體業主同意通過,整幢大廈更改同一式樣的立面,並聘請合資格工程人員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提出申請審批。 - 單位內原有之玻璃窗戶、窗框、露台趟門及欄柵,會否出現承受力不足而導致意外及危險發生?
答:單位內所有玻璃窗戶、窗框及露台趟門已特別建造,並按照相關法例作計算,有足夠的承受力。 - 住戶可否更改露台地磚式樣?
答:工務部門不禁止有關工程,但要注意應保持原有的雨水排水口。 - 住戶可否在單位露台加建洗手盆?
答:工務局禁止有關工程,因洗手盆將排放污水,而單位露台只設有排雨水渠口(屬清水),污水是不能接駁至排清水渠的。 - 住戶可否在單位露台欄杆內則加建玻璃趟門,及安裝非房屋局指定式樣之閘門?
答:住戶不可於露台欄杆加裝封閉物(如玻璃趟門),若安裝非固式物件則容許;閘門式樣必須按房屋局所提供的式樣安排,否則會要求住戶作出更改。 - 可否拆除單位露台欄杆及安放冷凝器平台之圍欄?
答:住戶不可拆除有關欄柵。 - 如將洗衣機放置於單位露台,住戶可否採用固定或軟管方式將污水引入浴室排放?
答: 只要住戶將洗衣機排出的污水接駁至浴室排污管道是可以的,但要注意洗衣機的壓力問題,亦要關注管道之滲漏水問題。
廚房及浴室裝修:
- 住戶可否自行更改單位水喉/水管,並選用銅/鐵/不銹鋼材料?
答:住戶可自行更換單位室內的非公共供排水喉管(原供水喉管屬鍍鋅鉛水喉),但不能在公共區域安裝屬私人所有的明喉,以免破壞公共區域之外觀;如需在公共區域安裝明喉,需透過業主大會議決同意。 - 可否更改浴室洗手盆、浴缸位置?
答: 只要不改動原有供排水系統,工務部門不禁止有關工程。 - 可否將單位內廚房及浴室位置互換、廚房水龍口及燃氣爐頭位置互換?
答: 基於有關工程將可能影響單位主力牆、清水渠及污水渠使用、原有燃氣管道鋪設、原有排煙管道接駁、原有下水管及燃氣管等,是不可以的。 - 住戶可否將廚房改為開放式?
答:工務部門不會禁止,但不能改動結構牆及注意牆內是否內藏其他喉管。 - 燃氣熱水爐現安裝於單位廚房內,住戶可否改為使用電熱水爐並更改安裝位置(安裝於浴室內)?
答:住戶可改用電熱水爐及更改安裝位置,但因用電功率較高,要考慮單位本身電力負荷是否足夠。
單位內部裝修:
- 湖畔住戶可否自行更改單位內間隔(例如:2房改成1房)、房門位置?
答:住戶可按需要更改單位內間隔及房門位置,但不可破壞樓宇結構牆;另外,提醒住戶應注意新經濟房屋法有規定16年的禁售期,16年後房屋局有優先回購權,若單位經更改間格後,住戶有責任將單位間隔還原才可出售。 - 單位內那些是主力牆,那些是非主力牆?
答:裝修時住戶可向管理公司查詢或索取圖則。 - 住戶在裝修時可否在單位主力牆刨牆暗藏線管,同時,單位內所有非主力牆都可拆除?
答:任何裝修工程都不可破壞單位內主力牆之鋼筋混凝土結構,若單純在主力牆之表面(批盪層)暗藏電線而無損石屎的便可;住戶可按需要拆除單位內之非主力牆(即磚牆),但應注意牆身內是否藏有管道,工程如影響有關管道的良好使用將不予准許。 - 住戶可否拆除單位內地磚,鋪設木地板?
答:工務部門不禁止有關工程,但應注意地磚下鋪有水管及防水膜(可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圖則),避免施工不慎造成滲漏。 - 住戶可否在單位外公共地方安裝閉路電視?
答:住戶不可在大廈公共地方安裝閉路電視。
- 住戶可否更改單位外窗、露台趟門(例如:更改為玻璃門)、露台牆身(磁磚)、欄杆式樣及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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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管理事務
- 湖畔大廈管理費水平是否合理?日後可否減價?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計劃為何值這管理收費?如何確保管理質素?
答:管理合約期為一年,在合約期內不會調升管理費用,而各座有獨立會計帳目,更會協助業主成立管理委員會,期望業主參予共同進行管理工作。管理費定價是按管理合約而定,而有關收費水平亦符合湖畔大廈鄰近樓宇的水平,均屬合理價格內,房屋局會根據41/95/M號法例與合約條款切實監督管理公司履行責任,同時,歡迎各住戶向房屋局反映關於樓宇管理之意見。 - 管理費用是否包含公共設施及停車場管理費用,是否要由業戶承擔?
答:湖畔大廈屬政府首間直接興建經濟房屋,已有完善機制確保業主利益,經由公開招標聘請管理公司,參考鄰近大廈管理費金額,限制管理費平均呎價不超過6毫為基準進行招標,管理費亦包含有10%維修基金,而且評選管理公司時,除考慮管理費金額外,更將公司規模,過往經驗及管理能力等因素列入考慮,屬政府設有的社會設施需自行支付管理費用,停車場是獨立子部份屬社會設施,管理費均不是由業主承擔。 - 管理費包含10%維修基金,如何監管?會否公佈明細帳目?
答:入伙時各業主交兩個月管理費作為維修基金,連同每月在管理費中抽取10%作為維修基金,暫由管理公司設立銀行專項戶口儲存,會定期公佈予湖畔大廈業戶知悉,期間,房屋局會依權作出監管,待樓宇成立管理委員會後,管理公司會移交管理委員會處理,業主可透過分層所有人大會議決管理及使用。 - 泥頭費如何厘定?是否每戶均需支付?
答:為避免業戶裝修各自處理泥頭,造成泥頭四處亂放,嚴重影響大廈周圍環境及造成破壞,維修費用最終亦要由業戶承擔,亦對業戶使用升降機造成阻礙,故安排由管理公司統一處理運送泥頭工作,屆時將由專責人員到各單位收取泥頭,業戶於辦理管理合約時一併繳付泥頭費,有關費用屬一次性,管理公司設有退回機制,若業戶最終沒有進行裝修,可憑單據向管理公司取回有關費用。 - 湖畔大廈公共設施若有損壞,而需要維護及保養,有關費用是否由業戶承擔?
答:樓宇設定憑證已有清晰界定公共設施的歸屬與權責劃分,將依據現行法規處理有關事宜。湖畔大廈公共設施的一般維護及保養將由管理公司負責(包括:更換樓層,公共地方照明光管、升降機及水泵定期保養等),管理費已包括相關費用及支出,但大廈出現重大維修事項(如維修大廈公共部分外牆),將依設定憑證的記載與有關法例規定,由業主按比例攤分。 - 湖畔大廈每座單位眾多,在入伙高峰時,管理公司對升降機使用可有特別安排?
答:湖畔大廈每座均有升降機五部,採用並聯方式運作,業主使用時會自動調節,只由最近的一部升降機接載,此外為避免裝修使用造成混亂及延誤,入伙時將安排裝修只能使用其中兩部升降機,其餘三部由業主專用。 - 湖畔大廈每一樓層是否均有設置垃圾房?天台可否自由進出?在樓層公共走廊燃燒冥鏹有沒有規定?
答:湖畔大廈每樓層均有垃圾房;有關在公共走廊或走火梯間燃燒冥鏹,基於樓層設置有消防系統及可能對其他業戶造成影響,建議住戶考慮在單位其他地方如露台或大廈大門外空曠地方進行;而天台若出現曬晾衣物,隨處棄置垃圾,及噪音滋擾等情況,應不獲業主認同,故天台不會讓業主自由進出。 - 湖畔大廈業主將採用拍卡系統進出大廈,非業主會否可經公共地方進入,保宊如何安排?
答:湖畔大廈業戶使用門卡進出,外人不能自由進入,而防煙門出入處已宊裝防盜系統,故保安安排足夠。 - 飼養寵物有否限制?大廈13樓是否平台花園而且是否只供業戶使用?
答:根據第41/95/M號法令之規定,不得飼養滋擾他人之寵物;而大廈13樓屬隔火層,沒出現危險情況不應讓業戶隨便進入,天台亦屬公共地方而情況相同。 - 信箱位置設於大廈閘門外,屬永久還是暫放?
答:信箱的尺寸及型號是按照相關法例規管,而該位置已處於屋苑範圍內,看守工作會由管理公司加以監管及巡邏。
- 湖畔大廈管理費水平是否合理?日後可否減價?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計劃為何值這管理收費?如何確保管理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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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電力設備安裝及使用
- 石油氣供應公司合約期內會否調整收費金額,合約期滿後可否更換有關公司?
答:石油氣供應合約是以投標形式,以投標最低價獲得。目前,石油氣收費金額是按國際石油氣價格變化約每三個月檢討調整一次。當住安單位完成做契手續後,業主可透過分層所有人大會議決與石油氣供應商的聘用事宜。 - 湖畔單位內燃氣管道設置是否存在安全隠患,住戶可否更改單位內燃氣管道的安裝位置?
答: 燃氣管道的設計與安裝是由專業技術人員與施工單位所執行,並已透過權限部門作審批與驗收。故此,已符合本澳現行法例及安全標準,住戶只需適當使用燃氣爐具及對燃氣喉管作適時保養。縱然,住戶仍認為有必要改動燃氣管道,亦必須自行聘用註冊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處理,依據相關專業意見向權限部門作出倘需之審批申請,並需由專業施工單位執行有關改裝工程,以免做成安全之隱患。 - 日後如何確保石油氣喉管安全使用?
答:燃氣供應商會提供定期檢查及保養服務,住戶有懷疑喉管存在安全問題時,可要求供應商安排檢查。 - 單位配電用量(即電錶額)是否足夠? 可否使用電力代替石油氣?
答:在電力供應設備足夠負荷的情況下,能源的選用的自主權屬於住戶。
- 石油氣供應公司合約期內會否調整收費金額,合約期滿後可否更換有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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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法律有沒有規定買賣契約簽署日期?
又有沒有規定簽約後幾時要入住? 答:當湖畔大廈的確定性分層登記登錄完成後,本局將開展辦理買賣公證書之工作,屆時會向相關預約買受人作出通知。 - 社會服務設施之規劃謂何?
答:"湖畔大廈經濟房屋售樓說明書"已載有關內容,可參考之。 - 湖畔大廈的保固有效期多久?
答:有關保養期按工程確定接受日期開始計2年內有效,有關日期與入伙紙日期相若。 - 大廈是否已裝配公共天線及鋪設光纖網路?
答:公共天線將由廣星提供服務,費用已包括在管理費用內;湖畔大廈已鋪設光纖網路,住戶可自行向電訊公司申請開通相關服務。
- 法律有沒有規定買賣契約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