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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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需文件及費用

  1. 已填妥及簽署的房地產經紀准照申請表(表格一)註1及2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背面寫上姓名的正面免冠白底吋半彩色近照2張;
  4. 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註3及4
  5. 由勞工事務局發出的通過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證明文件影印本(豁免提交);註3
  6. 刑事紀錄證明書;(用途為"申請房地產經紀准照")註5
  7. 未因任何稅捐及稅項而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證明文件(豁免提交);註6
  8. 費用:澳門元1,500元。

 

註1:申請人按證件式樣簽名。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申請人具簽名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名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註2: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個人)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
註3:已完成由勞工事務局開辦的“房地產經紀准照補充課程”者,可獲豁免提交「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及「由勞工事務局發出的通過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證明文件影印本」。
註4:已完成由理工學院開辦的“房地產經紀從業要件補充課程”者,可獲豁免提交「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
註5:倘申請人在申請刑事紀錄證明書時選擇由身份證明局郵寄予本局,則須提交由該局發出之收據或相關文件影印本予本局,而在收到該刑事紀錄證明書後方開展審核工作;申請人亦可提供刑事紀錄證明書的電子證明又或對應的二維碼(QR Code)並自行輸入文件分享碼,以作核實。
註6:倘申請人為非澳門居民,則須提交該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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