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所需文件及費用
- 已填妥及簽署的補發准照或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申請表(表格四) ;註1及2
- 費用:每一准照或說明書為澳門元500元。
註1:倘申請人為經紀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須按證件式樣簽名;倘申請人為公司,則由公司之合法代表按證件式樣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名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註2: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
註1:倘申請人為經紀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須按證件式樣簽名;倘申請人為公司,則由公司之合法代表按證件式樣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名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註2: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