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2013年第二期經濟房屋申請結束收約42,000宗申請

日期:2014-03-18

2014.03.17
 
為期三個月的2013年第二期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於今(17日)結束,房屋局合共收到約42,000宗申請表。
 
2013年第二期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可供申請購買之經屋項目分佈於澳門、氹仔及路環區,分別是青濤大廈、快盈大廈、青洲坊大廈、青怡大廈、日暉大廈、居雅大廈、業興大廈及安順大廈,合共1,900個單位,包括854個一房廳單位、888個兩房廳單位及158個三房廳單位。
 
申請可以家團或個人申請人的形式提出,而申請人必須是年滿18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家團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1人家團每月收入下限為澳門幣7,820元、上限為澳門幣29,700元、資產淨值上限為澳門幣896,200元;2人或以上家團每月收入下限為澳門幣12,210元、上限為澳門幣59,300元、資產淨值上限為1,792,400元。
 
2013年第二期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申請期由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3月17日,申請期間,房屋局合共收到約42,000宗申請,其中,申請結束日(3月17日),收到的申請為約3,500宗。因應多戶型經屋申請進入最後階段,房屋局已調配更多人手疏導人流,將原來的11個接待櫃台增至27個,當中多個櫃台,專為長者、孕婦、傷殘人士等有需要人士提供協助,所有櫃台中午不休息,盡量滿足居民的需要,申請期間,整體秩序良好。
 
 
 
於申請期結束後,房屋局將按序通知申請者補交文件,同時跟進申請表之審核工作,以編制經屋申請人臨時名單。房屋局亦將加派人手跟進申請表之審核工作,其程序包括先分析家團狀況,其中有物業狀況、收入及資產、有否曾為公共房屋家團成員;之後會進行分組,即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或個人等;然後進行輸入資料的工作,最後會再次複審有關資料。
 
按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規定,經屋分配制度由原有的計分排序輪候方式改為分組排序,按每期可供應房屋接受申請。首先,將合資格家團按法定的優先次序分組,組別的優先順序如下: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以分組方式對獲接納的申請進行排序;同時,每一組別內再次排序,尤其考慮家團成員中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申請人按本身組別次序選擇房屋。
 
在進行分組後,若每一組別內有一個以上家團或個人申請人,則以電腦隨機抽號的形式,對合資格申請表公開抽號,以制定申請人排序名單,再按申請人排序名單的次序,發函通知申請人提交證明文件,並跟進續後之揀樓工作;但具體時間需考慮有關法定程序的進行,包括上訴、聽證等,亦需視乎個案數量。
 
申請人排序名單由房屋局制定,並會張貼在房屋局指定的地點,詳情請留意房屋局日後的公布;申請人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出售完畢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