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房屋局強調將氹仔區經屋輪候隊伍轉往路環區是按新經屋法進行

日期:2012-06-26

經濟房屋的目的是協助居民解決住房問題。為回應輪候經屋家團對住屋的逼切需求,政府全力推動萬九公屋的興建,亦在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引入預配制度。但法例亦規定如在申請所選的地區內未能獲提供其有權選擇類型的房屋,而在其他地區仍有同類房屋供選擇時,則可按有關的排序選擇位於其他地區的同類單位。

新經屋法對根據《以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建房屋之購買規章》的規定獲接納競投的候選人(即舊輪候隊伍)作出了過渡安排,清晰列明分配房屋會優先照顧該等家團,但其取得房屋的條件按新法規定處理,在任何情況下,其只可選擇放棄其地位一次,即有兩個選擇,此規限在討論新經屋法時充分取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及於2011年10月生效。

目前,萬九公屋總量有多無少,但單位戶型及地區未必完全配對。現時選擇氹仔區的輪候隊伍,氹仔區未能提供所選擇類型的房屋,路環區仍有同類房屋可供選擇,根據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第六十條第八款之規定,根據《以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建房屋之購買規章》的規定獲接納競投的候選人(即舊輪候隊伍),如在申請所選的地區內未能獲提供其有權選擇類型的房屋,而在其他地區仍有同類房屋供選擇時,則可按有關的排序選擇位於其他地區的同類單位。

房屋局強調,將氹仔區輪候隊轉往路環區是按新經屋法而進行,亦符合經濟房屋的目的,協助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及善用房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