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房屋局理念及目標

房屋局於1990年7月成立,隸屬於運輸工務司,是具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的實體,隨著經濟的發展與社會的訴求,分別於1997年、2006年及2013年因職能調配而重組。

於2006年重組時,增加了協調及輔助私人樓宇的管理工作的職責;於2013年7月1日重組時,除維持原有職責不變外,尚增加以下職責:對有利於房地產中介業務發展的輔助措施作出研究及建議;監察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活動,以及依法發給有關准照;與其他公共機構或部門合作,促進舉辦房地產中介業務範疇的培訓活動,以提升服務質素;建立及更新與房地產中介業務有關的資料庫。

我們的主要職責是協助制定及實施本澳的房屋政策;執行有關公共房屋範疇的措施、方案及工作;促進研究本澳的住屋情況,以評估住屋的需要及尋求滿足需要的方式;對分層建築物的管理作出技術協調及輔助;監察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活動,以及依法發給有關准照。

本局繼續以照顧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要為首要工作目標,按實際需求及房屋資源適當調整以配合市民的需要;然而面對社會環境迅速變化,不但為公共房屋的需求帶來新挑戰,而提升樓宇管理質素的訴求亦殷切,為此本局會肩負起協調私人樓宇管理的工作。同時,為促進房地產中介業界的專業發展,本局肩負起監察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活動的工作。放眼未來,我們會以積極進取的態度,繼續與時並進推行有關工作,為市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