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長者版
你的位置 : 首頁 > 經濟房屋 > 新經濟房屋法的一般資料 > 第2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
《經濟房屋法》指出經濟房屋僅由政府直接出資興建,以表示特區政府在提供公共房屋的決心和承擔。而經濟房屋目的是協助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的本澳居民解決住房問題,與促進符合本澳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供應。經濟房屋僅用於家團自住用途,並對私人房屋市場及社會房屋政策起著補充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