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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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及義務

房地產中介人的權利:

  1. 依法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2. 要求客戶提交及提供從業房地產中介業務所需的文件及資訊;
  3. 收取佣金及按與客戶的約定獲償還已支付的費用;
  4. 保留由其支配的款項及文件以確保收取佣金款項;
  5. 拒絕有損其業務或不法的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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