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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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及義務
權利
義務
房地產中介人的權利:
依法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要求客戶提交及提供從業房地產中介業務所需的文件及資訊;
收取佣金及按與客戶的約定獲償還已支付的費用;
保留由其支配的款項及文件以確保收取佣金款項;
拒絕有損其業務或不法的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