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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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大堂放置設施應遵守相關法律要求

日期:2023-11-24

就接獲媒體查詢湖畔大廈第II座大堂凹形區域放置層架事宜,房屋局經瞭解,按樓宇原圖則指該區域容許放置物件。消防部門意見指出,不屬於影響大堂寬度而出現阻塞疏散通道的情況。同時,該廈經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通過放置層架供住戶臨時放置物品的決議。

 

房屋局提醒,各經屋業主須遵守相關法例規定,而就大廈管理事宜,應透過分層所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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