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首批居雅大廈獲甄選家團往房屋局揀選經屋單位

日期:2012-06-13

房屋局今(12)日起按序安排首批居雅大廈獲甄選家團往房屋局揀選經濟房屋單位,首批50個獲甄選選擇三房經濟房屋單位之家團中,有41個家團報到,已揀選40個經濟房屋單位,全日流程暢順。房屋局會於每個揀樓日在網上更新已獲揀選之單位資料讓公眾知悉。

分批往房屋局選購經屋單位

房屋局今日起按序分批安排居雅大廈獲甄選家團往房屋局揀選經濟房屋單位,首批50個獲甄選選擇三房經濟房屋單位之家團中,有41個家團報到,其中已揀選40個經濟房屋單位,1個申請延遲揀樓。另外,沒有出席的9個家團中,有7個家團自動轉排名單末尾,1個已第二次通知不出席須進行除名聽證,1個家團於出甄選後在前來揀樓前取消競投。

房屋局呼籲家團代表留意揀樓通知信之時間安排,並須按時到房屋局大堂之“購買經濟房屋家團報到處”,出示揀樓通知書及身份證明文件;工作人員確認身份後,將家團代表帶往5樓辦理購買經濟房屋接待樓層;於接待樓層設有審查區,審查獲甄選家團是否齊備全部成員之身份證正本及是否存在成員變動;完成上述審查後,房屋局會在所設置的視聽區,向等候家團播放選購經濟房屋流程、經濟房屋法規定及購買經濟房屋須知的影片,並於等候區內,可透過電視屏幕即時知悉可供選擇經濟房屋單位的情況;然後,按序帶領家團代表入座認購區指定的認購櫃台進行揀樓。

選定經濟房屋單位後,家團代表須簽署一份承諾購買確認書,以便確認已行使選擇權及選定單位,而簽署買賣預約合同的日期及時間將透過公函另行通知,預配程序無須繳付任何款項。於經濟房屋使用准照發出後,房屋局會以公函通知預約買受人繳付樓款方式,並於繳付樓款後開始辦理管理合約及領取鎖匙。倘無需藉由按揭貸款支付樓款,預約買受人及其他立約人應於公函所指定的期限內聯絡房屋局,以便約定繳付樓款的日期及時間。倘需藉由按揭貸款支付樓價餘款,預約買受人及其他立約人,應在公函指定期限內前往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並在房屋局接獲銀行通知批准按揭貸款後,才透過公函約定預約買受人及其他立約人繳付樓款的日期及時間,屆時只須以銀行本票繳付樓價首期,樓價餘款由銀行直接支付房屋局。

一房根據申請需求作規劃

截至2012年5月31日,永寧廣場大廈及湖畔大廈合共發出超過5,000封揀樓信,已累計配售及預配3,400多個單位。

由於規劃及興建公共房屋需時,特區政府於每個公共房屋規劃上,均按照現實資料,包括依據輪候家團申請之間隔選擇。於2005年經濟房屋總輪候名單中,當時一房輪候家團有3,792個,反映對一房類型之訴求。石排灣公共房屋項目之設計早於2010年第一、二季度已展開,興建工程亦於2011年相繼展開,而有關興建之房屋間隔比例均按照2010年當時之輪候資料作規劃。即使至2011年12月31日,一房輪候家團仍有2,221個,但由於輪候家團在選購時可以按其個人意願作最終之房屋類型選擇,故無可避免任何一個地區及房屋類型均會與訴求(上樓數據)存在差異,原因包括申請人在填表時沒有經過深思熟慮,或於輪候過程中轉而購買私人市場房屋,或已選購其他類型之單位等,故一房相對其他單位類型之輪候家團出現較大差異,也不排除有輪候家團因樓價較低才選擇一房;亦由於《經濟房屋法》生效後,經濟房屋輪候家團只有一次放棄選擇機會,故在近半年進行經濟房屋配售及預配期間,才出現不少取消輪候一房的情況,而部份輪候家團於獲甄選時才明確其最終選擇,故難以提早在規劃興建時作出具體預測。

為了避免上述情況,於2011年10月1日生效的《經濟房屋法》已有相關考慮,規定一人家團只可選擇一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