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木屋監察及控制小組新聞資料

日期:2012-07-31

根據1991年木屋登記名冊,開路範圍內涉及11間木屋及9間木屋附屬物。經審查,原登記人仍居住的木屋,只有一間;有4間為空置木屋,且被遺棄了一段長時間。此外,在巡查時,亦曾在2間木屋發現有外籍人士佔用,在行動當日,有關外籍人士經勸喻後已離開。

房屋局於2011年12月起所作的定期巡查中,核實氹仔三家村相關範圍內的其中4間木屋為空置,被遺棄了一段長時間。房屋局於2012年3月12日對上述4間木屋刊登聽證通告及於木屋張貼告示,而在指定期限內,沒有人提交書面解釋。其後,房屋局於今年4月19日對上述4間木屋刊登搬出及拆毀通告及於木屋張貼告示。

 同時,房屋局於今年3月內兩次派員到氹仔三家村涉及開通臨時道路範圍內的木屋進行資料更新,並於2012年4月16日刊登搬出及拆毀通告及於木屋張貼告示,涉及7間木屋。

 房屋局於今年4月24日與部份木屋居民會面,涉及9間木屋的代表。上述9間木屋的代表已分別於4月25、27日及5月3日到房屋局面談。

 截至7月24日,房屋局收到氹仔三家村木屋居民的14份申請,涉及10間木屋(購買經屋/租賃社屋11份,要求賠償3份),房屋局已按法例規定完成審查並全部回覆申請人,其中符合申請資格1份,該木屋戶已接受安置安排並配合遷出;其餘13份申請全部不符合申請資格,包括因申請人已遷離木屋及曾擁有私人物業、木屋已連續空置超過60日、木屋申請人曾擁有私人物業及申請人非木屋名冊登記等。

木屋監察及控制小組在限期屆滿後,可依法隨時執行清遷工作,以配合氹仔北區臨時道路第二期之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