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將於明(19)日起生效

日期:2013-03-19

2013.03.18

為鼓勵業主自願清拆僭建物,保障公眾安全,特區政府今(18)日於特區政府公報刊登第4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在《樓宇維修基金》內新增「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該計劃於明(19)日起生效。

特區政府於2007年設立《樓宇維修基金》,透過資助與無息貸款推動業主履行義務,做好樓宇共同部份與設施的維修保養,因應樓宇業主集體清拆僭建物之所需,「樓宇維修資助計劃」與「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均對清拆“僭建物”提供部份資助及無息貸款,以期減少因樓宇僭建物所構成公共安全與衛生的隱患。

為進一步推動並鼓勵業主履行自身的責任,並配合土地工務運輸局已推出的《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特區政府在《樓宇維修基金》內新增「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向自願執行僭建物拆卸工程的個別業主提供一次性的部份資助,而每一申請者均須獲得土地工務運輸局證明該僭建物已拆卸之竣工通知。

受資助的拆卸工程項目,包括固定於外牆上的空調壓縮機支架或晾衣架,分層所有權制度樓宇的公共通道上的閘門;露台或外牆上的花籠、花架或簷篷;固定於天台、退縮平台、天井或平台上的頂篷或附有間隔牆的建築物,以及外牆上的排氣管道。如申請人屬於獲社會工作局發出經濟援助金的受益人,其申請工程項目之資助額可提高百分之50。

每宗申請可獲批的總資助額最高為澳門幣一萬元,當中包括澳門幣一仟元額外資助,以支付因進行僭建物拆卸工程而產生的運輸及保險開支。每一樓宇(單一業權)或獨立單位僅可獲一次無償資助。

申請時間自土地工務運輸局就證明申請資助的僭建物拆卸工程已竣工作出通知之日起計算,為期90日。

「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將於明(19)日開始接受申請,市民欲了解更多有關資助計劃的內容,可致電房屋局28594875查詢或瀏覽www.ihm.gov.mo

另外,繼《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後,土地工務運輸局日內會推出《非法工程拆卸指引》,將整個拆卸非法工程的行政程序作清晰說明,並附有常見問題與答案,以及製作專用申報表格和一系列需遞交文件的範本,讓市民可更簡便地提出拆卸非法工程的申請。配合房屋局推出的「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指引及專用的申報表格亦會作對應說明與區分,以便擬申請資助的市民能遞交正確文件。

《非法工程拆卸指引》以圖示方式列出拆卸非法工程的手續流程:工程開展前,市民只需填寫表格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提出申請,一般毋需遞交圖則,且可獲豁免相關工程項目及責任聲明書的稅款。如文件齊備且準確,局方在八個工作天內可完成審理,屆時會以手機短訊通知申請人收取覆函及「非法工程拆卸通知」。申請人毋需再作工程准照及動工的申請,只需於工程現場張貼上述的「非法工程拆卸通知」,便可開展工程。而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後,需填寫表格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報完工,經局方核實後,程序即告完成。

《非法工程拆卸指引》、專用申報表格及常用的文件範本將可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內http://www.dssopt.gov.mo參閱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