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關於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法案之澄清

日期:2019-11-14

政府留意到今日(14)媒體報導關於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的時序表述與實況存有差異,特此作出澄清。

 

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後,政府代表配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之審議工作,多次列席委員會會議,逐一解釋法案修訂條文;並於2019515日完成整個法案的討論、分析工作。

 

政府已於2019627日向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提交了第一次修改工作文本,而2019115日應立法會要求重新將已於6月份提交了的工作文本再次送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