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法案之澄清
日期: 2019-11-14
政府留意到今日(14日)媒體報導關於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的時序表述與實況存有差異,特此作出澄清。
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後,政府代表配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之審議工作,多次列席委員會會議,逐一解釋法案修訂條文;並於2019年5月15日完成整個法案的討論、分析工作。
政府已於2019年6月27日向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提交了第一次修改工作文本,而2019年11月5日應立法會要求重新將已於6月份提交了的工作文本再次送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