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眾小業主的力量 做好大廈的管理工作

日期: 2017-02-24

樓宇屬於私人財產,法律規定,小業主應透過成立小業主大會管理大廈的管理工作,包括選擇管理公司、訂定管理費,進行維修保養等。

每位小業主都應該齊心合力,共同參與分層所有人大會(即小業主大會)的工作,集眾小業主的力量,做好大廈的管理及保養工作。

隨著多個經濟房屋相繼落成,例如湖畔大廈、業興大廈及居雅大廈等,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樓宇過半數的單位已被轉讓,或者百分之三十的單位已入伙,就可以依法召開第一次小業主大會。經屋樓宇在上述情況下也可以依法成立小業主大會。

經屋的小業主,參與樓宇管理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參與管委會工作或參與小業主大會會議,以及在會議中投票,這也是法律賦予每位小業主應當享有的權利。

任何樓宇的重要事項都必須由小業主大會議決,例如選出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亦應按照大會議決結果執行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