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房屋局舉辦說明會 - 介紹「樓宇管理仲裁中心」

日期:2011-04-15

特區政府透過設立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為居民提供在司法訴訟途徑以外另一解決樓管爭議的選擇,以快捷、省錢和無須強制聘用律師的方法協助居民解決樓管爭議。為加強居民對中心的認識,房屋局於本周五(4月15日)開始,舉行多場說明會,詳細講解該中心的設立目的、受理範圍以及申請手續等。
特區政府公報於本月4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公佈設立樓宇管理仲裁中心,該中心將於批示生效之日起60日後(6月7日)開始接受市民申請仲裁,屆時居民可以透過調解、仲裁方式,促進解決在樓宇管理方面產生的爭議。中心之受理範圍尤其是包括業主委員會地位的合法性、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舉行程序及其決議之有效性、管理權和共同部分屬性的爭議。
為了讓市民更具體了解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的運作詳細內容,房屋局在本周五開始分別與多個相關社會團體合作舉辦說明會,介紹樓宇管理仲裁中心設立的目的、仲裁程序、受理範圍以及申請手續等,並即場解答市民的提問。
說明會自本周開始,於包括4月15日、19日及29日分別在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民眾建澳聯盟以及澳門婦女聯合總會舉辦說明會;同時,亦將於房屋局內舉辦兩場針對專業團體及公眾,分別為4月21日面向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及澳門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之一場,以及5月7日為經濟房屋及相關私人樓宇之管理委員會舉辦的公眾說明會,此場亦歡迎公眾報名參加,有興趣人士可自4月25日起至5月5日在辦公時間內致電28594875向房屋局報名。
完成首階段之說明會後,房屋局將會按需要再安排說明會推廣樓宇管理仲裁中心,以及跟進相關促進樓宇管理仲裁中心運作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