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特區政府4至6月豁免全體社屋租戶租金

日期:2011-04-27

為紓緩弱勢社群面對通脹而增加的經濟壓力,特區政府延續豁免全體社會房屋之租戶3個月租金,由本年4月至6月,共6,000多個租住家團受惠。

政府於2011年1至3月豁免全體社屋租戶租金,並於4至6月延續該項措施,以紓緩社屋租戶的經濟壓力。社屋的舖位仍需按月繳交租金。

房屋局於2011年4月至6月繼續豁免社屋租戶租金,涉及6,000多個租住家團。局方亦會以手機短訊,並在各社屋大樓及房屋局張貼通告通知全體社屋租戶有關豁免租金之事宜。

另外,特區政府已於4月11日在特區政府公報中刊登第7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新的社會房屋租金計算方式,其中分為四個級別,社屋租金調整自本年7月1日起生效。房屋局已陸續發函通知全部租戶按新法調整之租金,並告知在新法生效日開始繳交之新租金金額;稍後將在網上設置計算程式,以便租戶輸入家團人數及每月總收入以得知新租金。

詳情可致電房屋局熱線2859 4875查詢,或瀏覽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