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申請所需文件及費用

  1. 已填妥及簽署的續發房地產中介人准照申請表(表格六(II))註1及2
  2. 申請人所作的經簽名的聲明書,以聲明其仍然符合第16/2012號法律第5條第2款規定的發給和續發房地產中介人准照的要件;註1及2
  3. 費用: 准照-澳門元3,000元
               每一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澳門元1,000元。

註1: 由公司之合法代表按證件式樣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名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註2: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

  • 僅在本局透過與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電腦聯網而獲取申請人的資料的情況下方可豁免申請人提交「商業登記證明,包括經適當更新的公司設立文件及章程的影印本」。
  • 所有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並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對。如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且正、背面同頁。
  • 除上述文件外,房屋局尚可要求申請人作出說明,或提交有助於審查是否具備從業要件的其他文件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