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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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公佈

日期:2016-05-10

房屋局於2015年7月9日至9月6日展開為期60天之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期間收到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共221份,現已完成諮詢總結報告並向外公佈,今(10)日起公眾可登入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瀏覽及下載有關報告。
房屋局於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諮詢期間收到來自電郵、電話、傳真、信函、意見表、諮詢會及房屋局網頁,以及電子媒體的公眾意見節目及報章評論之渠道收集到221份意見,當中215份為個人意見及6份為團體意見。整理得出515條具體意見,與文本相關的有310條。
同時,房屋局於諮詢期間先後舉辦面向公眾、社團及諮詢組織等多種形式諮詢活動,同時,為主動收集市民的意見,亦同時採用了網絡挖掘研究方法收集意見。
經整理221份意見,歸納與文本相關的310條意見,因應文本中的11項議題,按數量統計,關注議題依次為超收入戶及富戶的處理(70)、檢討個人申請人的年齡下限(52)、放寬已享受其他福利的申請資格限制(34)、關於飼養狗隻的問題(34)、關於引入社會房屋管理扣分制度(26)、檢討不得擁有物業的規定(24)、評分準則(18)、明確超收入戶及富戶的定義(18)、分配次數(13)、調升富戶的租金率(11)、放寬長者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限制(10)。
諮詢文本內容以外的其他意見,主要涉及富戶退場的銜接機制、整體房屋政策、特殊群體的需要,以及社屋申請恆常化等。
房屋局感謝社會各界對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工作所提出的意見及建議,未來將跟進相關立法工作,進一步完善公共房屋申請、分配與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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