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所需文件及費用
網上申請──申請人須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上載下列文件,並於收到房屋局通知之日起計15日內將下述“已提供擔保的證明文件”之正本遞交或郵寄予房屋局。
前往房屋局申請──須同時提交下列申請文件。
所需文件及費用(適用於首次申請):
- 已填妥及簽署的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申請表(表格二);註1及7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營業稅開業申報證明文件影印本;註6
- 申請人所作的聲明書,以聲明其具備適當資格及未被宣告無償還能力;註8
- 刑事紀錄證明書(“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用途);註2及6
- 未因任何稅捐及稅項而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證明文件;註3及6
- 已提供擔保的證明文件;
- 技術主管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註4
- 技術主管的勞動合同影印本;註4
- 技術主管的學歷證明書影印本;註5
- 技術主管所作的聲明書,以聲明其具行為能力、具備適當資格及未被宣告無償還能力;註9
- 技術主管修讀由勞工事務局開辦的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且成績及格的證明文件影印本;註5
- 技術主管的刑事紀錄證明書(“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用途);註2,4,6
- 費用:澳門元2,400元。
註1:申請人按證件式樣簽署。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申請人具簽署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署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註2:倘申請人在申請刑事紀錄證明書時選擇由身份證明局郵寄予本局,則須提交由該局發出之收據或相關文件影印本(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對)予本局,而在收到該刑事紀錄證明書後方開展審核工作。
註3:倘申請人為澳門居民,可豁免提交「未因任何稅捐及稅項而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證明文件」;倘申請人為非澳門居民,則須提交該證明文件。
註4: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本人擔任技術主管職務,可豁免提交「技術主管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技術主管的勞動合同影印本」及「技術主管的刑事紀錄證明書」;倘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委任的經理擔任技術主管職務,則僅可豁免提交「技術主管的勞動合同影印本」。
註5:倘申請人之技術主管已獲豁免“至少具高中學歷"的任職要件,則無須提交「技術主管的學歷證明書影印本」及「技術主管修讀由勞工事務局開辦的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且成績及格的證明文件影印本」。
註6:僅在房屋局透過與其他政府部門聯網而獲取申請人的資料的情況下方可豁免遞交該證明文件
註7: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
註8: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且企業主透過其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個人)作出簽署,則無須上傳聲明書;否則,必須上傳按證件式樣簽署之聲明書。
註9:倘透過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且技術主管透過其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個人)作出簽署,則無須上傳聲明書;否則,必須上傳按證件式樣簽署之聲明書。
- 所有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並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對。如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且正、背面同頁。
- 除上述文件外,房屋局尚可為有助審查是否符合發給准照的要件而要求申請人說明或提交其他文件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