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樓宇共同部分之保養及維修簡介(資料來源:土地工務局)

資料來源:土地工務局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簡介
大堂、走廊、樓梯等地方都是大廈各小業主共同擁有,為鼓勵小業主定期維修大廈共同部份,構建美好的居住環境,本局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正式推出“樓 宇共同部份之簡單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透過簡化行政手續,表格化的申請形式,方便市民辦理樓宇共同部份的簡單裝修工程申請。

“樓宇共同部分之簡單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是本局繼推出“非家居/家居簡單裝修工程通知”後第三個“表格化”的申請項目, 有需要的市民只需填妥表格,遞交所需文件,本局於十五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程序,費用和稅項全免,市民只須鍵入申請編號,可在本局網頁獲悉申報進度,也可要 求透過短訊獲知申報結果,如有任何疑問可進入常見問題查詢。

如須向房屋局申請“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則上述表格及文件應一併交給房屋局,透過“一站式”方式處理市民的申請。

按照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的第24/2009號法規,本服務手續定名為"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

申請手續

-問與答-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申報服務
適用申報服務的工程

政府推出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主要針對什麼類型的工程?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是針對大廈室內共同部分(大堂、走廊及樓梯等)進行的簡單維修工程及更換或維修大廈的公共設施(如升降機及供排水系統等);另外,「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也可配合房屋局的資助計劃。
 

在進行維修樓宇共同部分裝修工程時,若需更改飾面的材料,例如將原先木板天花改為鋁質天花或將原先為磁磚地台改為木板地台等,這是否適用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
在進行「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所指的維修樓宇共同部分的內容時,在不影響原先的設計的大前題下,如通道的寬度、樓層的淨高及間隔的防火效能等,可因應實際情況更改飾面的材料。

不適用申報服務的工程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在什麼情況下不適用?
工程內容須屬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所示之項目或屬於較簡單的工種。另外,倘若工程地點處於已評定區域*內或工程項目需申領行政准照(如:飲食及飲料場所、餐廳及酒吧等)時,則不適用以「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的方式進行申請。如果工程地點涉及改變樓宇或單位用途時,基於《民法典》及《分層樓宇法律制度》等的規定,亦不適用以「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的方式進行申報。
* 評定區域範圍參照六月三十日第56/84/M號法令、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3/92/M號法令和七月二十四日第20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若於樓宇共同部分進行工程項目(如:維修外牆)未載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內,應如何處理?
若擬進行的工程項目未載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內,則表示有關的工程不能透過「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作出,而須按照規定向本局遞交維修及保養工程計劃,但倘若失修的位置已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相關人士亦可透過維修及保養工程計劃----簡易卷宗的方式向土地工務局作出申請。

申報服務的好處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的申請手續有何好處?
有關申請將透過填寫「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的表格作出,並已於表格內列明所需遞交的文件,這樣可避免通知人出現錯交或欠交資料的情況,另外土地工務局將於15個工作天內對通知個案作出回覆。

表格索取和所需文件

市民從哪裡可取得「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
市民可前往土地工務局(地址:澳門馬交石馬路33號地下)索取表格或瀏覽土地工務局網頁(網址:http://www.dsscu.gov.mo)下載表格;另外通知人欲申請房屋局資助計劃,則可透過一站式服務向房屋局一併遞交表格。
 

除填寫「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外,還有什麼文件必須遞交?
除填妥有關的表格外,通知人仍須遞交(1)業權人同意聲明書或(2)樓宇所有人大會通過進行工程的決議的會議錄副本或(3)土地工務局發出的函件、通知或驗樓報告等副本中的任何一種文件,同時須遞交預防工作意外和職業病保險單。
 

對於業權人同意聲明書有什麼要求?
業權人同意聲明書須由占分層建築物總值超過二分之一的業權人作出。
 

什麼情況下需要遞交授權書或管理公司受聘管理樓宇的証明文件?
若是受權人,須遞交授權書正本或鑑證本:若是管理公司,須遞交受聘管理樓宇的證明文件。
 

填寫表格內「預計工程期間」有什麼要求?
因通知個案要15個工作日處理,所以「預計工程期間」的施工起始日期應距離申請日期15天或以上,另外預計工程期間須於所遞交的預防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即勞工保險)的期限內。若「通知」內附交的文件有錯誤或遺漏,個案處理的時間將有可能延長。

其他注意事項

預防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即勞工保險)的內容有什麼需注意?
預防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的投保人須為通知人或實施工程的建築商,並須載明工程地點、工程性質、保險限期、保額及適用法例(第40/95/M號法令、第48/2006號行政命令及第48/2007號行政命令)。
 

是否「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內所有的工程項目亦須由技術員及承建商分別承擔編制、指導及實施工程的責任?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內所述的工程項目的編制、指導及實施工程的責任均可由承建者(已於本局註冊的建築公司或建築商)同時承擔。

結果通知和工程施工

如何收取土地工務局的回覆?
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內設有一欄讓通知人選擇以雙掛號郵寄或自取方式收取土地工務局之回覆,倘若通知人選擇自取方式,土地工務局人員將於完成回覆函件後以手機短訊或致電通知人收取函件。
 

以自取方式收取土地工務局回覆函件時,需要攜帶什麼文件?
應出示有關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收據及領取者的身份證正本,以便作出登記及簽收;倘若未能出示有關的收據,則須出示申請人及收件人的身份證正本,以便作出登記及簽收。
 

領取了由土地工務局發出的經蓋印「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後,應如何處理?
通知人須將經蓋印的【張貼用】表格貼於工程地點當眼處,以作工程准照之用。
 

若有關的經蓋印副本已貼於工程地點當眼處,是否表示有關工程可在任何時間進行?
不是。因為根據十一月十四日第54/94/M號法令之規定,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之全日,以及在平日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9時,不准進行可產生任何騷擾噪音之工程,所以有關的工程只能於星期一至星期六非公眾假期的上午7時至晚上9時內進行。
 

如果於進行外牆維修時需搭建棚架或鐵架,是否只要有關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獲發出後即可同步進行?
若於工程期間需臨時佔用周邊行人道,通知人須向民政總署申請「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倘若工程涉及影響公共交通,則須向交通事務局申請「臨時交通措施」。
 

倘若工程未能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內訂定的期限內完成,應如何處理?
通知人應於到期前的十五個工作天重新作出通知,通知時需重新填寫「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並附上原先已被土地工務局簽收經蓋印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副本及更新的預防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即勞工保險)正本或影印本(須出示正本核對);倘若未能及時作出,則於原訂定的期限屆滿後,通知人須待新的通知獲接納後方可繼續施工。若未能提供上述經蓋印的副本,通知人須遞交表格內所訂的其他文件。
 

工程完成後的跟進工作是什麼?
通知人於工程完成後須透過電話通知本局(電話號碼:85977227或85977154),並於通話中指出卷宗編號及工程地點知悉本局人員,而本局將安排檢查工作。

服務費用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是否需要繳交費用或稅項?
有關申報服務除費用全免外,亦豁免繳付工程項目及聲明書稅項。

 

詳情請參閱:

樓宇共同部分之保養及維修簡介